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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西单,钟书阁。
翁大作家线下签售会,放眼望过去全是年轻的女孩子,井然有序地与他合影留念。
中式园林的拱形门四通八达,螺旋上升的扶手楼梯和曲线木条框出来的书架,并不呆板。
情有独钟,书香人间,谓之钟书。
翁嵘俊年少成名,加之清瘦英俊的外表,风靡全国,今年也才二十六岁,微博粉丝上亿,影响力不亚于一个内娱顶流明星。
他的新书,上周零点发售,五十万册书在三分钟内全部售空。
角落里站着一个女人,戴着线帽,脸小头骨优越,五官美得惊艳,夸张的耳饰,长睫毛根根分明粘着细闪。
黑长直,齐刘海,烟熏眼妆,面无表情,像个暗黑娃娃。
胸前挂着黑绳工作牌,写着七月文艺出版社编辑,虞窗月。
她的脸一直冷着,就算跟人鞠躬握手,头也是不曾低下的,眼睛向上平视对方,淡淡微笑。
只有看向万众瞩目的翁大作家,她的眼里才有柔和,是欣慰,是骄傲,他是她手里最出色的畅销书作家。
与台上的男人不经意间对视,又迅速低下头,装作整理衣服。
不为人知的是,这位大作家还是她相识十年,相恋八年的男友。
八年时间,他从名不见经传的写手到爆火畅销书作家,她从便利店收银员到知名出版社编辑,两人的变化都很大。
她一直在靠近他,就像昨天他们坐在路边吃饭团,他搂着她,说他像白米饭,她像海苔片,海苔片的酥脆和白米饭的湿润慢慢失去边界,紧紧地裹在一起。
他们的恋情没有官宣,这层关系鲜少人知道。
签售会持续三个小时,翁嵘俊脸上的笑意几乎僵硬,他连口水都没顾上喝,更别提是跟她说句话。
等到粉丝离开,已是晚上九点,十一月末,北京的冬天冷得让人发抖,两人站在钟书阁内,隔着很远相望。
搬东西的同事从她眼前陆续经过,她的目光落在他的身上,他这身衣服是她帮他选的。
浅麦色休闲衬衣,搭配同色系的西装裤,腰带是咖啡棕色,整个人散发着冬日温暖,符合他一贯的清爽少年人设。
他的头发发质柔顺,额前碎发微卷,并非纯粹的黑,天生的深褐色。
脸型棱角清晰立体,花瓣形状的嘴唇红润血色,眼尾总是带着淡淡的忧郁。
两人对视一眼,心照不宣,她忽而低下头,先行离开钟书阁,门口几棵光秃秃的矮树,幕墙上写着中英双语的老佛爷百货几个字。
不一会儿,翁嵘俊跟出来,套着一件厚实的棕色短款皮质外套,竖领内侧是有些粗糙的羊羔毛,很有年代感,换做旁人穿是土气,他穿就叫复古风。
她看四下无人,快走两步来到他面前,双手自然抓上他的手臂,仰着头,眼睛亮闪闪:“怎么又穿这件,我上周不是给你买了一件新外套。”
他穿不惯新衣服,觉得还是这件穿了五六年的皮质外套舒服,摇摇头:“不合身,我退掉了,打算去美国再买新的。”
“去美国?”
她愣住,眨了眨眼,没接到工作通知说他要出国。
“不一定回来了。”
“什么意思?”
“我们分手吧。”
他用余光扫过自己胳膊,抬起手面无表情地掰开她的手指,她的手从他的手臂滑落,温热的手心瞬间被寒风冻住。
她不敢相信听到的话,他怎么可能跟她分手,从香港到北京,一路走来,他们好不容易把那些难熬的日子熬过去。
“你是在跟我开玩笑对吗,昨天我们还在商量八周年纪念日是去吃寿司还是吃法餐。”
“是我不好,你不喜欢吃漂亮饭,怕被粉丝看见,我们就不吃了,去吃楼下面馆好吗,你最爱吃的那家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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