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京城夏夜凉爽,青草绿树的清香让夜的宁静更加清晰,空气里裹着槐花的芬芳,让人心旷神怡。
沈家院子最吸引宜棠的地方就在于,遍植花草树木。
这座园子应该有些年头了,一人抱不住的树木随处可见,银杏、栾树,连合欢花树都粗壮无比。
植物和人一样,都需要时间的沉淀,可植物和人又不一样,年年有春,有春便能见叶绿花开,可人的青春,却只有那么几年。
当肢体不再灵活,感官不再敏锐,皮肤开始松弛,眼神开始浑浊,人于世间万物的感受都会迟钝。
宜棠不满十岁,便要接触和处理生老病死的痛苦与无奈,她是那么珍惜当下。
人生的意义可以是虚无的,可人能真正拥有的这一刻一定要是现实的、饱满的,充满生机的。
宜棠就是这样,容易被自然万物愉悦。
她对生活的珍惜和感知远超一般人。
“宜棠,姨娘的眼睛有问题吗?”
沈世元问。
“我想是年轻时用眼过度吧。”
宜棠又道,“你说过姨娘忌讳人提起她做绣娘的经历,所以我也没敢问。”
“可是我看了姨娘的绢帕,上面有浅褐色的污渍,还有她不分金银线,不敢用过于明亮的灯,都说明她的色觉和视觉已经严重退化了,并且害怕刺激。”
沈世元没有继续问,宜棠肯定已经在想办法了。
无论什么人,都不及病人在她心中重要。
月光如水,两人都是一身清辉,世元去拉宜棠的手,柔软的像春日的柳条。
沈世元说:“今天路过花房,玫瑰花开得很好。”
“明日我去采些放在房里,可以吗?”
宜棠问道。
“当然,你喜欢就好。”
“广州有很多花,凌晨花农就要开始采摘,运到珠江边,再送到城里的大街小巷,广州人买花从不吝啬,富贵人家自不待言,就算是路边讨生活的小贩,也要买一两个钱的花串或是花球挂在货架上。”
宜棠慢慢讲,沈世元认真听。
“你呢,你会买什么花?”
“最多的还是素馨花吧,做一个大大的花球挂在房里,枕芯也放素馨干花,从早到晚的花香,让人幸福得很。”
宜棠说着,表情都愉悦起来,她想起了西北,“我喜欢忍冬,就是金银花,草原上的孩子们会送我忍冬花,他们一砍一大捧,我统统插到放水的大坛子里,香味经久不散。”
“不是孩子们,是小伙子们吧?”
沈世元嘿嘿一笑。
宜棠脸一红,用力抽出手就要往前快走,沈世元连忙揽住宜棠,“我错了,我只是有点吃醋了。”
宜棠吃惊地看着沈世元,“那都是多久以前的事情了,而且现在我就在你眼前。”
沈世元哑然失笑,“宜棠,你让我惭愧。”
“世元,你开拔的日子定了吗?”
宜棠有些迟疑,“我似乎不该问,这是机密。”
“也许就在这一两日。”
“要么我就跟你去战场,我做连泽的助手,跟他学习,我倒觉得也不错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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