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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章 不屑的眼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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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时回扔过来一沓纸。

    “这是我们公司最近准备的剧,我圈了几个比较轻松的角色,你先挑一个,去试镜,但是我也放不了多少水,我们公司的导演,有时候连我这个上司都不认。”时回轻轻一笑。

    沈尽欢认真接过,翻了一下,发现时回给她挑的角色确实很小,一般都是一集就能演完,镜头也不多。

    不过沈尽欢没有露出任何不屑的神情,认真翻看,时不时露出思考的神情。

    不知道过了多久,沈尽欢给时回示意了其中一个角色,“我想演女娲。”

    时回也不惊讶,这部戏是《封神》,集历史、玄幻于一体的年度大戏,聚集了长安文娱旗下众多老中青演员,其中红透半边天的名角更是不少。虽然《封神》讲述的这段历史和传奇早在90年代长安文娱就已经拍过,这次翻牌只是新瓶装旧酒,但是历史影视普及也不嫌多,历史剧这一题材是不会过时的。

    时回挑了挑眉,“这么多大明星,你就不担心被淹没了?”

    沈尽欢笑笑,时回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,明星这么多,很容易被淹没,但是沈尽欢不想演其他的狗血角色,不狗血的她也演不好,而《封神》这部戏中,女娲的戏份虽然少,但是她的出场是最惊艳的,一代枭雄看见她后神魂颠倒,几近走火入魔,写下可谓大逆不道的一首诗。

    凤鸾宝帐景非常,尽是泥金巧样妆。

    曲曲远山飞翠色;翩翩舞袖映霞裳。

    梨花带雨争娇艳;芍药笼烟骋媚妆。

    但得妖娆能举动,取回长乐侍君王。

    即使是后来的苏妲己魅惑纣王,但是让一代君王痴狂至此的也只有女娲了。所以这个角色虽然轻,但是这个角色的起点极高,能演这个角色的人,给观众的第一印象就非常高。

    沈尽欢点头,“就这个。”

    时回点头,“那到时候来试镜吧,回去好好准备准备。”

    回到医院,沈尽欢很想快点去告诉爸爸,她一下子解决了心头最沉重的问题。可是一进病房,心猛的一沉,她看见了两个极其恶心人的面孔。

    吴瑞对她一笑,沈尽欢恶心至极,直接给他一个白眼,沈子涵衣着妖娆,站在旁边,看见吴瑞对沈尽欢微笑,脸色一黑,马上挽住吴瑞。

    沈子涵长得倒是不差,鹅蛋脸,五官也算得上漂亮,只是和沈尽欢站在一起,从小到大就没人注意过她。当初高大帅气的吴瑞追求沈尽欢,沈子涵更是嫉恨,要是没有沈尽欢,吴瑞第一眼注意到的一定是自己,他百般追求念念不忘的也一定是自己!

    即使后来吴瑞和沈尽欢分手,沈子涵心里的梗依然存在,只要看见沈尽欢,她就会竖起浑身的刺,即便沈尽欢压根看都不想看她。

    “你们来干什么?”沈尽欢语气里的厌恶丝毫不掩饰,但是对面那俩人丝毫没有早点滚蛋的觉悟。

    沈子涵率先斜了沈尽欢一眼,“我们要订婚了,就在下个月,本来不想邀请你的,不过看在你也算是个亲戚的份上,请柬在桌子上。”说完,掩饰不住得意之色,看着沈尽欢,想要从她脸上看到气愤或者是伤心的神情。

    “你们果然般配至极。”沈尽欢讽刺一笑。然后走到桌子边,拿起那张请柬,两三下撕了扔垃圾桶。

    “滚吧,你们哪个的葬礼我倒是乐意去。”沈子涵气得浑身发抖,这个沈尽欢,还以为她是沈家小姐呢,这么嚣张!她现在才是正经的沈家小姐!

    沈子涵冷笑道:“那要让你失望了,我们会恩恩爱爱,白头偕老的!你就一个人自生自灭吧,看你现在这穷酸样,怕是连套礼服都拿不出来,我还怕你来丢人呢!”

    沈子涵说完,心情好了不少,斜斜瞥着沈尽欢,“你就守着你这要死不死的爹吧,风水轮流转,沈尽欢,你也有今日!”

    沈尽欢听沈子涵竟然敢这样说自己父亲,气血涌上来,抬手就要甩过去一巴掌。

    手腕被吴瑞紧紧攥住,捏的沈尽欢骨头都极痛,沈尽欢狠狠瞪着吴瑞。

    吴瑞笑得恶心至极,“沈尽欢,还当自己大小姐呢,你现在就是求我上你我还得考虑考虑呢,你现在还有什么?是了,还有这脸蛋这身子,做婊子倒是正合适。”吴瑞松手一甩,沈尽欢重重倒在冰凉的地板上。

    “我来还有最后一件事,你手上的股份卖不卖,就算你不卖,你还能掀起什么风浪?”吴瑞志在必得笑了笑,“安德早晚是我的。”

    “滚!”沈尽欢身下是凉意人的地板,内心却怒火焚天,她的大眼睛没有一丝屈服和软弱,仇恨之火给了她力量,沈尽欢发誓,绝对不会让这两个贱人好过,一定要拿回安德!

    吴瑞沈子涵仿佛胜利者般,俯视着沈尽欢,大笑着离开了。

    沈尽欢从地板上撑起来,坐在病床边,看着父亲亲切的脸,她的眼里很快蓄满了眼泪,沈尽欢仰头,她不能哭,哭了劲儿就泄了。

    沈尽欢趴在病床边睡着了。

    第二天一早,沈尽欢收拾了东西,准备搬去司渊家,司渊家和父亲住的医院都在帝都的高新区,司渊家在海棠路,医院在东风路,坐公交十分钟就能到,沈尽欢想着以后看望父亲倒也方便。

    高新区是这几年才新开发的一个区,基本上看不见帝都的古旧民居建筑,全都是高楼大厦,高新区在三环,并不在市中心,高新区的特色是每天早晚人特别多,车水马龙人头攒动,因为大家都赶着上班下班,其他时间人稍微少一点,高新区最多的就是各种企业公司的办公楼、总部。

    时回的公司也在高新区,不过稍微远一点,得坐地铁去,沈尽欢想着一个星期后就要去面试了,心里有些没底。

    到了司渊家,王阿姨居然在门口等她。

    “欢欢啊,你怎么,就这么点东西?“王阿姨吃惊道。

    王阿姨看着沈尽欢就背了个运动书包,头戴棒球帽,清清爽爽,轻轻松松。

    “就这些东西呀!”沈尽欢对王阿姨灿烂一笑。她家都没有,能有多少东西。

    王阿姨本来是在门口等着沈尽欢,一来是迎接,二来已经做好了搬箱子的准备,没想到沈尽欢就这么点东西。

    王阿姨暗自嘀咕,“要是林小姐,我怕得把小渊的保镖都喊过来搬东西。”

    王阿姨带着沈尽欢去了她的房间,房间不大但还是蛮宽敞的,不过摆设非常简单,一张床,一个衣柜,一套书桌椅而已。沈尽欢放下书包,问王阿姨:“那司渊房间在哪呢?”

    王阿姨神秘一笑,“在对面。”

    司渊告诉王阿姨沈尽欢要搬来住时,王阿姨着实高兴,她倒是喜欢这个干净又好看的女孩子,觉得和小渊在一起,别提多般配,二来这栋大别墅只住了小渊一个人,虽然他经常忙着工作也不回家,但是一回家就冷冷清清一个人,她这个老婆子也说不上什么话。

    小渊总是一个人,他自己可能已经习惯了,可她却总是感觉心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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