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千领共和国伊特行省伊比利亚城
丽璐西斯一身黑色旅行长袍,戴着巨大的宽沿帽子,背后背着一根普通的蓝宝石法杖,拖着巨大的行李箱,吭哧吭哧地走在街上,仿佛是一位正在旅行的少女法师。
“该死的圣徒,追的比三头猎犬都紧。”
她边走边嘟囔着,把滚到脚边的一粒小石子狠狠踢飞。
之前对加菲尔德使用了双重定位手段,一张贴在胸甲处的“骨蜂翼”
是她故意暴露,用以放松敌人的警惕。
以特殊手段制成的透明血液,则轻轻渗入加菲尔德的后肩处,在那个视觉盲区的皮肤表层潜伏起来,那同样是一个被动定位的手法,而且同化之后很难看出任何异常。
本以为这样就可以安心吃喝玩乐。
。
。
呃,安心调查“灭绝者”
,结果发现自己犯了一个极为严重的错误。
给猫挂上铃铛的老鼠,固然可以提前进洞躲避,可如果那只猫24小时都在背后追着你,你挂不挂铃铛又有什么不同呢?
“可恶!”
丽璐西斯再次恶狠狠的咒骂道。
作为一名从未经历过大型战争的未成年血族,她对人类个体谈不上什么仇恨。
就好像王真世界的北极人和骨科人一样,长期的历史战争让两个民族间隔阂深重,但真到了个体接触的时候,也不是非要打生打死,归根结底,都只是统治阶层下的草民而已。
尤其是血族的外形,跟那帮骨头架子骷髅、烂肉堆憎恶完全不是一种画风,倒更偏向人类些。
如果不是冰冷的体温和停摆的心跳,他们现在也许是人类的分支,而不是依附在亡灵族的麾下。
据丽璐西斯的父亲托纳提乌讲述,血族并不是和亡灵一起降临世间的。
在人类和亡灵族出现前的很长一段时间里,血族就已经在蓝星上生存繁衍了。
他们是真正的原住民,从蓝星的源血中生出,也因此得名“血族”
,他们在广袤的古大陆上欢快的捕猎、采集、筑城、进化,最终形成了覆盖整个蓝星的“第一文明。”
那个时代的血族只是单纯的类人文明而已,和现在的人类一样,有着美食、建筑、艺术、爱情,因为资源的丰盛和数量的稀少,他们过着载歌载舞的奢华生活。
后来人类突然出现了,像是一种阴暗的可怜虫,在蓝星的犄角旮旯里慢慢滋生,不过过惯了奢华慵懒日子的血族人并未注意这些“低等生物”
,依旧躺在柔软的沙发中品位诗歌与佳酿,只是一名无聊的贵族意外发现“人类”
这种生物的鲜血十分香甜,开启了“饮血”
这一恶习,有不少贪嘴的吸血鬼越过茂密的森林,偷袭人类的原始村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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