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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章 人生初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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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凤朝山是这一地名胜,但凡名胜,不缺故事和传说,而故事总会在有人的地方以口耳相传的方式流传开来,所以经常会有游人慕名而来。

    “小二!”

    茶棚里突然响起一声招呼,正在拍苍蝇的小厮立即把毛巾甩到肩上,快步走出去,掀开靛青色的布帘,眉开眼笑:“三位客观要喝什么茶?本店麻雀虽小五脏俱全,什么普洱、龙井、毛尖……”

    “够了……我们只是来问路的。”中年男子从马上俯身下来,“请问凤朝山怎么走?”

    小厮笑道:“来这儿的人十个有九个是打听凤朝山的,不过九个里面有七个要折回来。”

    “这是为什么?”中年男人好笑地问。

    “从这里到凤朝远着的呢?可不得回来喝口茶、歇歇脚,养足精神才能登山观游,一看大哥您的面相,就知道您是赚大钱的人,又怎么会舍不得一两个茶钱呢?”

    中年男人干笑两声,勒转马头,来到另外两个人身边说了几句,其中一个穿着略显寒酸的青年人伸进衣衽,掏出一个东西交到中年男人的手中,青年的手转了一下转,折射出一霎那的金光令小厮闭上了眼睛。等他重新睁开眼睛,中年已经徒步走到了面前。

    “喝茶就不必了,快告诉我去凤朝山的路怎么走。”他一边说一边把两枚铜钱放到他手里,“茶钱我们照付。”

    小厮低头看看两个铜板,又看看他,一时间没了表情。

    中年男人愁眉:“瞪我干什么?说话啊。”

    小二立即眉开眼笑,把铜钱揣进怀里:“小人没什么特长,除了这双眼睛。”

    中年男人不耐烦地摆手:“我没时间听你吹嘘,快说话。”

    小二指着旁边的一条溪水说:“顺着溪流走个十来里,见着岔道向右拐,一直往前走就是了。”

    中年人也不道谢,扭头就走。

    小厮掏出两个铜钱,朝着三个人的背影瞪了一眼,暗暗啐了口唾沫:“小爷我看得真真的,那分明是颗值钱的宝石,怎么到我手里,就成两个铜板了?让你带路,慢慢找去吧,有你好果子吃的。”

    三个人还未来到岔路口,中年男人边勒马挡住两人的去路,笑着对其中的华服男子说:“金公子,我们就快到了凤朝山了,不知道您答应我的报酬什么时候兑现,我可是冒着杀头的危险为您带路的。”

    姓金的男子五官硬朗俊挺,气焰疏狂,语气很冲:“我们要去的是清水镇,你带我们来凤朝山干什么?”

    中年男人笑笑:“您也是有来头的人物,该不会想赖账吧,这可是您的随从要求的。”

    布衣青年缓缓将右手拳头置于左胸前:“四贝勒,恐怕我们的行踪已经暴露,直接打听清水镇过于引人注目,况且探子送来的密信上说过,凤朝山紧挨江南清水镇,找到凤朝山,就等于找到清水镇。”青年回答地慢条斯理不卑不吭。

    被称为四贝勒的男子点头:“有道理,既然是这样,把东西给他吧。”

    “是。”布衣青年从容地下马,解开挂在马背上的皮囊。

    啪的一声皮囊重重地掉在地上,里面的东西翻辽出来,金色的项圈衬着红红绿绿的珠宝在阳光下璀璨非常,中年男人眼露馋光,两只爪子蠢蠢欲动,见青年捧着珠宝走到面前,立即扑上去。

    青年人的手肘往左一撤:“告诉我们,凤朝山怎么走。”

    “在前面的岔路口,取道向右。”中年男人急不可耐地回答,两只手臂仍然悬着。

    青年人递上珠宝着皮囊:“沾了点土,兄台介意吗?”

    男子立即扑手上去,一把拽进怀里抱着,连声说:“不介意,不介意……?”

    简直就是废话,傻子才会介意,就算是□□,他也不介意。

    一主一仆继续前行,中年男子站在身后,揣着珠宝笑嘻嘻地喊:“贝勒爷,一路顺风。”

    他不再称他金公子,转而叫他贝勒爷。

    男子没有回答,反倒是他的随从,那个布衣青年,回头笑了下。

    那算是笑吗?仿佛是秋天肃杀的风。

    不知道为什么,中年男子不由打了个哆嗦。

    他年纪轻轻,笑容却如此跳出红尘般漠然,他应当没有恶意,只是那眼神太过阴霾。

    等他们走远后,中年人开始自言自语:“金国的贝勒竟然敢跑到这里来,简直是在送死,等我把这个消息告诉官府,又能捞一笔赏钱,嘿嘿。”他吹了吹珠宝上的土,拿出最大的一颗红宝石,使劲一哈气,又拿袖子搓了搓,心满意足地装进皮囊,背着他们,悄悄地向着茶棚原路返回。

    茶棚里,小厮听到一声叫唤,立即跑出去,迎面砸来一块碎金子,立即眼疾手快地接在怀里,抬头看去见到一个骑着高头大马的年轻人。

    “小二,我问你一个问题。”

    “我知道,我知道,顺着这条溪走时来里,遇到岔路口往左直走就是了。”他一气呵成地回答。

    “什么乱七八糟的!”男子皱眉,“我是问你,这几天,有没有人向你打听过清水镇?”

    小二想了想回答:“没有。”

    “你确定?”

    小二笃定地点头:“小人拿性命担保。”

    男子看向声后:“袁……二哥,这里是去清水镇的必经之路,看样子他们还没找来,这对于我们来说或许是件好事。”

    “你的意思是提前设下埋伏,”袁二郎点点头,“也只能如此了。”

    两人一同下马,候方玉从他手里结果缰绳,一并交给了小厮。

    袁二郎临溪,问了一句:“已经是第三天了吧。”

    “是啊,”侯方玉摸了把汗,“我们日以继夜,找了他整整三天。”

    袁二郎冷笑摇头:“三天,三天之内一定能找到他,是我太自负了。”

    候方玉站在他身后,双手枕着脑袋:“这次来的不是小卒子,是金国的四大贝勒之一,听闻此人精通兵法骁勇善战,更有谣传说他征战天下战神。”候方玉飞出一块石子擦着水面跳了三跳。

    “也许并非遥传。”袁二郎双手负后,温和谦润的脸上露出从未有过的沉凝,“上次大捷中,我有些庆幸,敌方的主帅不是他。”

    候方玉吃了一惊,飞出的石子只跳了一跳,便沉到了下去:“二哥,可我听说他才是金国可汗的第八个皇子,应该还很年轻。”

    袁二郎点头:“没错,皇太极的确很年轻。”

    “你知道他的名字?”候方玉奇怪地问,“我们没有和他交战过,难道他的名声在京中已经如此响亮了?”

    袁二郎摇头:“不,像你说的,他年纪太轻,没有做过主帅,就算行军出征,职位也不可能高过他的几个哥哥,所以知道他的人应该并不多。”

    “那二哥又是怎么知道他的?”

    袁二郎仰头微笑,从容冷睿:“有过一面之缘。”

    “啊?”

    袁二郎瞳孔微缩,静静仰望穹苍,仿佛冥冥之中,一切早有定数,因为那个金国皇子,他才走上了今天这条路。

    少年听雨阁楼上,红烛昏罗帐,这是袁二郎从前的生活,谁料后来家道中落,终于难以退却功名仕途路,中选是意料之中的事,只不过谁都没有想到,他却在中选之后,放弃了高官厚禄,请愿回乡做个小知县,可是袁老先生为了他的仕途前程,私自把奏请表扣了下来,本以为这样就能断掉他的后路,不想,他对仕途很是抗拒,仍旧放弃了入翰林院的资格,意气用事地游学他国,出关之后,卷入了一场发生在关外小城的混战,这应当两国兵队狭路相逢爆发的混战,没有丝毫预警,所以无辜的百姓根本来不及撤退。

    边境交界处,两国百姓杂居于此,看装束能够分辨出来,但是刀剑却不认人,那些慌乱的百姓企图跑向自己的军队寻求庇护,他来不及阻止,眼睁睁看着他们丧命于同族的刀下,这是军令,害怕敌国的细作乔装混入军中。

    兵器交击声,嘶喊声,哭泣声交织成一片,他凭借一身武艺,仅能够保全自身,当时他唯一的希望明朝的军队能够快速结束这场杀戮,当然是以胜利者的姿态,据他观察,这一对金国士兵装备残破,好像是刚刚从战场上下来的,而他们的人数只有明军的三分之一不到,应该是和主力军走散的一小支队伍。实力悬殊,这根本就是一场猫捉老鼠的追击战,胜负已分,唯一不确定的是这一支垂死挣扎的军队什么时候被打垮。

    这个时候,空中忽然传来一个异常高亢的声音:“凡我手下,不得屠杀任意一方百姓,违者斩。”

    一个身穿铠甲,手持铁剑的男子站在一个汉子的肩头,相比较起来,他的身形偏瘦,显得稚嫩年轻,但是在一刻,那些四散逃窜的百姓将奉为启明星一般,朝着他的方向涌去。

    这些百姓中大部分都是汉人,却被逼成了敌军的盟友,庇护着他们顺利突围。

    强大明军,实力悬殊的明军,败给了自己的百姓。

    袁二郎被推搡着,无路可退,只能顺着人群奔逃。

    庞对的队伍躲进了山谷,有的依附军队停下休息,而有的则自顾自奔逃,或许是出于好奇,又或许是宿命的牵引,袁二郎走向了那个青年,那个青年很好辨认,满脸是肮脏的血污,眼神却如金子般灿烂,他听到周围的人叫他八阿哥。

    袁二郎颇为扼腕,这个满脸血污的年轻人不仅仅是这队士兵的首领,更是金国的皇子。

    “后来金国可汗封爵四大贝勒,我打听到金国的四贝勒是就金可汗的第八个儿子皇太极,就是在那次之后,我才决定投身军营。”

    “是因为棋逢对手吗?”

    袁二郎幽幽叹气,无奈地摇头:“我生性散漫,不好下棋,更不好争胜,可是见到他,我十分肯定,此人是我朝大患。”

    “我能体会这种感觉,国家兴亡,匹夫有责。”候方玉攥紧拳头,激动地说,“二哥……我相信是唯一能克制他的人。”

    “不,或许是相生相克呢,”他低下头,凝视着水面幽幽叹息,“我有种感觉,我与他,是命中注定的敌人。”

    “为什么这么说?”

    “此次行动,我立下了军令状,若不能诛杀此人,便以死谢罪。”

    “什么?”候方玉惊呼,“二哥,不值得。”

    袁二郎摇头笑笑,透着几分无奈和感慨。

    “我明白了,”侯方玉握拳,颈上青筋毕露,“又是那个阉人设的圈套。”

    袁二郎凝视着溪水,眼神沉凝,现在他的处境已是内外交困,如果不是因为军功卓著,加之朝廷正值用人之际,恐怕今天又是另一番境况吧。

    “二哥,恕我直言,您要是做了皇帝的女婿,看那个阉人怎么猖狂!”侯方玉愤愤不平。

    “一介臣子,高攀不起。”袁二郎从容微笑。

    “你不说我也知道,没看对眼就没看对眼嘛,我知道,二哥喜欢的女人是方家小姐那样的。”

    袁二郎脸上的温和渐渐变为沉凝:“三日之约恐怕是要迟了。”

    “我还以为什么事呢,二哥不用担心,大小姐知书达理,深明大义,一定不会怪你,幸好你娶的不是那个任性刁钻的臭丫头。”候方玉提起方青箩,就露出一脸的嫌弃。

    “既然这么看不上人家,为什么又要送她红缨枪?还要让我转送。”

    候方玉一时语塞,支吾半天才说:“我送她,她肯定不要,还以为我不怀好意,非奸即盗呢?”

    “难道不是吗,那把红缨枪可是你家祖传的,就这么草率地送出去了?”

    侯方玉搔头笑笑:“左右是自家的,到时候让那臭丫头一并带回来,也省力。”

    袁二郎笑得温润,心情轻松了些,却突然听到侯方玉一声低呼:“看,这是什么东西?”

    他低头,看见原本清澈见底的溪水,渐渐变为浑浊的黑色,像是谁倒了一把墨水进去,顺着溪流的方向看去,折射着阳光的瞳孔微缩,如果他没看错,视线的尽头漂着的是一截断臂。

    “侯方玉,你说,他真的没来吗?”

    一声厉啸从头顶传来,此时,空中飞过一只大鹰。

    这只鹰双翅舒展如扇,笔挺有力,羽毛在阳光下折射出纯金的光泽,如同粼粼金波,它矫捷的身体如同利箭离弦一般直而去,却在某一处优美而自如的回旋盘转,在半空中献上富有力量而优美的一支舞。

    认识它的人会赞叹地叫出它的名字——海东青。

    一种翱翔在北方海天的大鸟。

    “来了。”青年听到声音,仰头看了一会儿,微笑着转头面向皇太极。

    “我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见他一面。”男子拔出弯刀,视线擦过锋利的刀刃,脸上的笑容带着迎战前的兴奋。

    勇士应该为博战热血沸腾,只有胆小鬼才回畏首畏尾。

    布衣青年却冷静异常:“四贝勒,您可有什么心愿?”

    “一生为大金而战。”皇太极的眼中透出亢奋的光,一瞬间又暗淡了些许,随即摇摇头。

    布衣青年笑了笑:“您是不是想起了福晋?”

    皇太极的福晋是蒙古科尔沁部落首长的女儿,草原上一等一的美女。可是想起她时,布衣青年的眼神仍旧沉寂萧条,如同无波的枯井。

    “你刚刚就应该把那个汉人杀掉。”皇太极的语中透出一丝责怪。

    青年漠然一笑,右手置于胸前:“遵命。”他的笑得深沉,配上那笼罩着阴霾的眼神,看得人仿佛躺在冰窟窿里。

    “你做了什么?”

    “没什么,只是在那些珠宝上撒了些灰而已。”

    皇太极皱眉:“你下毒了?”语气中透出一丝不满。

    “是,这个时候,那个汉人大概还剩下一口气吧。”青年仰头望着盘旋海东青,他的眼睛如同深沉的海,连阳光都照不进。

    “阿布泰,我不喜欢你这么做。”

    “四贝勒,”青年收起下巴,指着右边的窄道,“我们该走了,凤朝山就在前面。”

    皇太极刚刚一蹬,一顶破旧的乞丐帽突然冒出来。

    “两位,你们走错路了,凤朝山在那边。”

    阿布泰骑着的马太高,左看右看,只看得到一顶破帽和一双举在头顶的干瘦的手。

    “多管闲事。”阿布泰语气一厉,抽手扬起马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