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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七章 人才

作者:我是蓬蒿人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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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(六千字,不分章了。晚上应该或许还有一章。)

    深夜的安王府,依旧灯火通明,大院小院之间,不时有甲士来回巡视。

    李晔手持长安府少尹官印,正在闭目感应。

    良久,他睁开双眼,将官印放下,心头叹息:“四品官职的气运,竟然都不能让我提升到练气五层,从今往后境界突破需要的气运,真是越来越多了。”

    他起身来到窗前,负手眺望,将王府夜景尽收眼底,心道:“四品官职的气运,只是将我练气四层的修为,提升到后期,要进一步提升境界,还需要格外的气运。”

    他正想着这些事,宋娇忽然过来,跟她说一些青衣衙门的事。

    青衣衙门,就是宋娇成立的情报机构。

    “今日收了两个练气四层的修士,是这一批里修为最高的了,不过俸禄也相应最高。”宋娇站在李晔身旁说道,“你先前拨给我的银钱,虽然还剩不少,但依照目前的势头来看,只怕也用不了多久。”

    李晔颔首道:“王府在长安城的商铺,在城外的田产,都快到了收钱的时候,过段时间我会再调拨银钱给你......现在青衣衙门有多少人了?”

    宋娇回答道:“三十六个。”

    李晔微微纳罕:“就这么点?”

    宋娇白了李晔一眼:“宁缺毋滥。我要的人,首先修为都要练气,其次还要考验心性才能,鸡鸣狗盗之辈,滥竽充数之徒,我是绝不会要的。”

    李晔点点头,既然都是练气修士,那么价钱高也就不足为奇了,以宋娇的眼光,当然会选拨得力的人手,这从他们能找到路岩金屋藏娇之处的事,就能看出一些端倪。

    念及于此,李晔不禁向宋娇看去,这不看还好,正经一看他心头不禁一动。

    龙气的作用下,李晔看到宋娇头顶,漂浮着玄赤之气,隐隐有向他汇聚过来的趋势——那是宋娇的本命气运。

    王府八百甲士,修为低下,代表本命气运的气流,多为白色,而宋娇头顶的气流竟然是玄赤之色,高了不知道多少层次。

    不仅如此,在玄赤气流周围,隐隐有许多小的气流,汇聚形成的“云海”,对玄赤气流形成众星拱月之势。

    李晔眼神一凛,以他对气运的理解,不难想到,那些小的气流,应该就是她统领的青衣衙门中其他修士的气运,现在朝她汇聚了过来。

    只不过宋娇体内没有龙气,无法真正吸收这些气运,转化为修为之力,而且那些气运也没有真的融入她的本命气运,只是在周围环绕,这说明青衣衙门那些修士,虽然听命于她,但并未完全效忠她。

    想到这里,李晔心头突然一亮。

    王府甲士,大多数人修为低下、才能一般、运气平平,注定成就普通,所以气运之力并不大,但若是青衣衙门那些修士,修为就高了很多,想必气运之力也要高上不少,若是能让他们效忠自己,想必能进一步提升自己的修为。

    不过,江湖修士,亡命之徒,要他们真的效忠谁,太难了。

    李晔意识到这点后,并没有气馁,而是将目光,又放在宋娇的本命气运上,那些玄赤之气,有向他汇聚过来的趋势,但并没有完全汇聚过来,这就说明,宋娇对他有了忠心,但程度还不够。

    “宋娇本是父亲的人,这回到长安来,本是为了给父亲报仇,但相处下来,若说她对我有了一些忠心,倒也不足为奇。”李晔如是想到。

    自打李晔遇见宋娇,先是杀了李冠书,再行刺了康承训,如今又“降服”了路岩,想必对李晔的心性才智,宋娇都不无佩服,而且李晔现在官拜四品,也有王铎等人为党羽,势力已是不容小觑。

    当年宋娇会效忠李岘,不就是有这些原因?

    “当年她能效忠父亲,如今自然也有可能效忠我,只看有没有那样的时机。”李晔如是想到。

    对宋娇的本命气运,李晔颇为眼红,毕竟那是玄赤之气,就连路岩的本命气运,都不会比她更好,要知道,论朝官的地位,路岩可是韦保衡之下的皇朝第二人。

    “她的修为,只怕比我预想的还要高,先前无论是对付李冠书,还是对付康承训,她都有可能隐藏了实力。另外,她可是白鹿洞的弟子,心性手腕无一不佳,有玄赤之气也说得通......但这仍是足够骇人。”李晔默默想着,他本能的感觉到,若是能让宋娇真正效忠于他,必能让他的修为,提升一个大的台阶!

    “你老盯着我看做什么?”宋娇刚问出这句话,就感到头脑一阵晕眩,有些站立不稳,她扶着额头连退数步,脸色也有些发白。

    李晔连忙收回目光,伸手要去扶宋娇:“你没事吧?”

    “你......你在这房间里下了迷药?你......你要对我做什么?”宋娇晕晕乎乎勉强站稳,立即充满警惕的看向李晔,那戒备的神色,俨然已经把李晔当成了流氓。

    李晔暗自汗颜,又不好解释,眼看着宋娇逃离他的“魔掌”,只能尬笑:“你想多了。”

    好在宋娇很快恢复了清明,如若不然,说不定就要出手了,她奇怪的看了李晔一眼,本能的觉得不能在这多呆:“我没事了,走了......”

    出门的时候,她还嘀咕着:“这小色鬼,为何一看我我就晕,莫不是修炼了迷魂一类的媚术?可哪有男人修炼那东西的!”

    李晔望着宋娇走远,张了张嘴,说不出话来。

    收敛心神,李晔继续思考修为的问题,宋娇的情况给他不少灵感,他渐有所悟:“人各有命,每个人气运不一样,那些才智修为不俗的人,气运之力更大,对我的修为提升更有效......看来,是时候收拢一批真正的人才了,不仅能提升我的修为,对我日后谋求的功业,也大有裨益。”

    眼下,李晔联合路岩,在谋求扳倒韦保衡,这可是大动作,谁也不知道,日后会不会有危险,会不会有恶战,在此之前,能提升哪怕一点修为,都是极为有用的。

    另外,天下即将大乱,李晔的计划,是出镇一方,寻机大争天下,谋求真龙功业,少了真正的人才来辅佐当然不行,所谓谋臣如雨,良将如云嘛,日后治理藩镇,也需要各方面的人才。

    好在李晔重生而来,对那些在黄巢大乱后,于各诸侯麾下,大放异彩的人才,都是有所耳闻的。

    李晔寻思着:“眼下在长安附近的人才,倒是也有不少,不过大多处境都不错,我冒然要人家投靠我,即便我是亲王,也不大可能,但有几个处境并不好,却可以尝试一二......”

    想到这里,李晔命人去把宋娇喊来。

    ......

    鹊栖桥坐落于东城宣平坊,是个人来人往的热闹去处,即便是到了黄昏时分,也依旧是车水马龙。鹊栖桥西端的街边,摆着一个书画摊,一名年纪轻轻的士子,正坐在书画摊后看书。

    说是书画摊,不过就是在地上铺了一层长四尺宽三尺的灰布,布上摆着几幅字画而已,蹲在地上的士子麻衣布衫,衣角已经洗得发白,收拾的倒是干净整齐。面黄肌瘦的士子看书看得认真,并不招呼来往行人。

    这样的书画摊,当然别希望有多少买卖发生,而且那些字画虽然看着不错,但并非出自大家之手,真正有钱的主顾,也不会多看一眼。

    眼看着夕阳将要落下,卖相普通的士子抬起头,看着依旧整整齐齐的书画摊,面色愁苦的叹息一声,肚子在这时候不合时宜的叫了两声,让他眼中的愁苦之色更浓了些。

    卷起灰布,士子将它们夹在腋下,离开了鹊栖桥,在距离不远的一个包子铺里,用仅剩的两文钱买了两个包子。说是包子,其实这时代的包子没馅儿,不过年轻士子明显不在意这些,好歹是热的,他弯腰低头咬了一大口,人群中的世子双腮鼓起,颇为满足。

    “叫你偷东西,我打死你这有娘生没娘养的混账,小小年纪不学好,怎么不去死!”

    士子刚咬了一口包子,就看到眼前不远处,一个中年男人正在追打一个孩童,那男子衣着华贵,而孩童衣衫褴褛,大概六七岁的模样,露出的半截手臂瘦骨如柴,就像个小乞丐,虽然抱着脑袋拼命闪躲,还是一下子就给摔倒在地,被中年男子拳打脚踢。

    士子面色一变,顾不得吃包子,冲上去拉住中年男子,好声好气的劝道:“她还只是个孩子,你下这么重的手,她吃不消的!”

    中年男子怒气不减,上下打量士子一眼,发出一声不屑的冷哼:“哪里来的穷酸书生,也敢管大爷的闲事?滚!”

    年轻士子扶起孩童,把她挡在身后,对中年男子道:“你锦衣玉食,她食不果腹,就算她偷了你家一些吃食,你骂几句就算了,君子怎能动辄伤人?”

    “我去你娘的!你这外地来的穷酸书生,别跟我这装好人,依我看你也不是什么好东西,这小乞丐偷东西,是不是就是你主使的?小地方来的杂种,就是这么低贱!”中年男子听出士子的口音不是长安人,立即生出优越感来,挺直了腰杆,显得更加盛气凌人,说着就撸起衣袖,要连士子一起揍。

    世子脾气再好也怒了,他掏出证明身份的文书,怒道:“我乃皇朝乡贡士子,你敢动我?!”

    皇朝贡举,应试者分为两种,一是生徒,而是乡贡,只要有这两个身份之一,就是正儿八经的士子,不是普通人可以冒犯的,否则必被官府追究。

    中年男子怔了怔,伸长了脖子来瞧,见书生手中的文书不是假的,这才没了继续叫嚣的心思,不过他仍是一甩衣袖,冷哼一声:“什么乡贡士子,一个乡下人而已,我看你也考不上进士!”

    话虽如此,中年男子还是离开了。

    士子心中不忿,却也别无他法,心头叹息一声,转过身来蹲下,看向面前的六七岁女孩。她手里还残留着蒸饼碎末,此时见中年男子走了,正在往嘴里塞,不过那碎末太少了,都不够一口吃的。

    女童浑身脏兮兮的,脸上也满是污渍,只是一双大眼睛分外明亮,像宝石一般,她虽然受了殴打,手臂上青一块紫一块,但并没有流泪,显得极为倔强,但就是因为她的倔强,反而显得往嘴里塞蒸饼碎末的动作,分外可怜。

    士子长叹一声,心说这是什么世道啊,他将手里的包子递给女童,柔声道:“来,给你。”

    女童看了士子几眼,略作犹豫,终究是承受不住香气的诱惑,一把接过包子,拼命往嘴里塞,不时就把小嘴塞的满满当当的,很快就吃完一个,因为吃得太快,她噎的不轻,士子更加心疼,一边劝她慢些,一边给她抚背,把另外一个他咬过一口的包子,也递给女孩。

    往来不息的人群中,静静蹲在女孩面前的士子,在这一刻仿佛忘了自己的愁苦。

    望着面前的包子,女孩却用力摇了摇头,她嘴里还有没咽下的包子,发音模糊:“饱了。”

    “一个包子,哪里会饱,吃吧。”士子笑容纯和,夕阳洒在他肩上,也融化在他的笑容里,女孩一动不动看着她,踌躇半响,动作缓慢的接过那个包子,从中扳开,把大的那一半递给书生:“一起。”

    士子怔了怔,望着女孩认真而纯净的眼神,这一刻他心头如有万只蚂蚁在爬,酸楚得很,好半响,他才接过那一半包子。

    “你怎么会一个人在这里?你家人呢?”

    “我一个人。”

    士子默然,他抬头看了一眼夕阳落下的方向,在噪杂的人流中,在市列珠玑、户盈罗绮的长安城,也杜绝不了乞丐,幼小的乞丐,他呢喃道:“正心、修身、齐家、治国、平天下,我辈读书人,读圣贤书,受先贤教诲,修身养性,但面对这样的天下,要怎么去平?”

    士子心里堵得慌。

    “你愿意跟我走吗?”士子问女孩,这话一说出口,想到自己的处境,他自嘲一笑,“我只是一个落第士子,也食不果腹,你跟着我,也不会有好日子过......但有我一口吃的,就不会少了你的。”

    女孩睁大眼睛看着士子,眨了眨,好像是觉得眼前这个士子,有些奇怪,又有些不同寻常,她忽然开口,问了一个让士子愣住的问题:“你可以教我识字吗?”

    识字。

    士子愣了许久。

    这个乞丐般的女孩,在这个时候,竟然问了这样一个问题。

    难道,她不是更该关心,日后吃不吃得饱的问题?

    “可以。只要你愿意,我认识的字,我读过的书,都可以教你。”士子坚定点头,在这一刹那,他仿佛看到一尺晨曦,照进了他的胸膛。

    “那我跟你走!”

    布衣麻衫面黄肌肉的士子,拉着衣衫褴褛瘦骨如柴的女孩,在夕阳下的街道上,顺着人流一起往前走。

    不时,他们来到一家偏僻的客栈。

    客栈很小,很破落,生意也不好。

    这是士子栖身的地方。大唐贡举,一年一次,士子已经连续三年落第了,但他没有离开,他要考上进士。他的家乡距离长安城很远,来往的舟车盘缠,都是一笔巨大的消耗,而且赶路的时间,他也耽搁不起,所以他像很多书生一样,找一个便宜的地方寄居备考。

    “李公子,你的伙食钱,该结一下了。”士子走进客栈,就被掌柜拦下。

    拉着女孩的士子奇怪道:“月前我才存了一贯钱,而且我不是跟你说好,用做工代付伙食钱吗?”

    掌柜冷漠道:“你根本就不会做工,你也不看看,这才多久,你就打碎了多少盘子,这些不要钱的吗?你那一贯钱,赔钱都不够,哪里还能付你的房钱、伙食钱?”

    书生咬咬牙:“我要付多少钱?”

    “算下来,你还欠两贯钱。”

    “怎么会这么多?我一天才在你这吃一顿饭,而且都是残羹冷炙......”

    “什么残羹冷炙!你这是什么话?你是说店里亏待你了?我好心收留你,给你吃给你住,你竟然说这样的话,你还有良心吗?”

    “可我做工了......”

    “你那是做工吗?你那分明是砸店!”

    “......”

    士子气得五脏欲焚,他很清楚,客栈分明就是在讹他。

    但他真的没钱了,一文都没有。

    他在长安城,举目无亲,无人可以求助。

    他回头看了女孩一眼,女孩眼睛睁得大大的,充满疑惑。

    看到那纯净如溪水的眼神,士子心头一软。

    他转身面对掌柜,低声下气道:“在下......实在是囊中羞涩,我保证,日后不会再砸坏盘子,做了这么久的工,我已经熟悉了,还请掌柜宽容一二......”

    “没得商量!”掌柜大手一挥,“要么给钱,要么滚!”

    士子脸上肌肉一阵抽动。

    这时候,门外突降惊雷。

    ......

    半响之后,士子背着书箱,抱着被子,拉着女孩,走出客栈,走上清冷的街道,大雨滂沱,不期而至,淋漓的雨声,就像这个世界给对他的嘲笑。

    鹊栖桥不远处的一个小亭中,士子将书箱放下,把被子铺在亭中没有被风雨淋到的一小块地方,让女孩去休息。

    女孩很懂事,没有多说一个字,就把自己塞进了被子里。

    这时节,阳光炽烈的时候,固然还很热,但风雨之中,却已颇冷了,更何况还是夜里。

    女孩露出一双黑曜石般的眼睛,望着负手立在雨帘前的士子,一眨不眨。

    书生满心凄凉,他甚至都不知道,自己该想些什么。

    人生窘迫的时候,是思考下一顿饭如何得来,还是思考理想在何处?

    没有下一顿饭,也没有理想。

    什么都没有。

    穷途末路。

    良久,雨声渐大,惊雷阵阵。

    士子回到女孩面前蹲下,见她仍是睁着一双圆亮的眼睛,不由得问:“现在我们无处可去了,你......跟着我,可能不会比你一个人的时候过得好......”

    士子没有再说下去,因为女孩的眼神,有刹那的哀伤恐惧,就像知道他要抛弃她一样。

    “明日我就去找个商铺,去做伙计,《九章算术》我都会,起码可以混口饭吃。”士子改了口,天知道,在生活的压迫下,他这个改口有多么痛苦多么不易,那不就是对自己人生信条的背叛么,“就算不考贡举,我也不会让我俩饿死!”

    女孩没有说话,只是那双清澈的眸子里,已有晶莹剔透的泪光。

    “睡吧,到了明日,一切都会好的。”士子露出一个宽慰的笑容。

    我辈读书人,读圣贤书,受先贤教诲,所为何事?

    治国平天下?

    匡扶社稷,拯救时艰,为天下百姓谋福祉?

    若是连眼前的小女孩都救不了,又何谈去救天下百姓?

    士子心头,忽然生出一股难以言说的情绪,他站起来,猛然回身,面朝大雨负手而立,抬头观天。

    这个儒家士子,在这一刻,突生浩然之气。

    他向着滂沱大雨,迈出一步。

    苍穹有闪电乍现。

    紧接着惊雷落地。

    士子一步落下,精神一阵,丹田之上,陡然生出一片气海。

    一步练气!

    ......

    “想不到,夜雨至此,竟能亲眼目睹,儒家士子悟道有成,一步成就练气。”

    一人身着玄袍,撑着一把雨伞,从鹊栖桥走来。

    他一步落下,就从鹊栖桥到了小亭中。

    他收下雨伞,递给身后的紫袍女子,然后向士子拱手:“李公子,幸会。”

    这人,正是李晔。

    跟在他身后的,便是宋娇。

    士子悠然一怔:“阁下是谁,竟然认得在下?”

    李晔微笑道:“李振公子,在下如何不认得?”

    李振,屡试不第,黄巢之乱后,投靠后梁太祖朱温,也就是朱全忠,屡立奇功,为朱温麾下重臣,历任节度使、检校司徒,后官至户部尚书。

    这正是李晔寻找的人才之一。

    李振更显疑惑:“阁下是?”

    宋娇适时出声道:“此乃皇朝安王,长安府少尹。”

    “安王殿下?”李振愣了愣,露出不可思议之色。

    李晔的名声事迹,早已传遍长安城,李振亦有耳闻。

    “拜见安王殿下!”李振连忙行礼。

    “李公子何必多礼,快快请起。”李晔扶起李振,也不说什么闲话,直接道:“李公子才华出众,文采斐然,孤也曾拜读过阁下的文章,甚为敬佩。今日相遇实是有缘,不如移步王府,孤亟待与公子秉烛夜谈,以瞻公子风采!”

    到长安城参加贡举的士子,平日里除却读书,就是以文会友,会写出很多文章,这里面的出众者,会在长安城广为流传,李晔说他读过李振的文章,就是这个意思。

    李振没想到他的文章,竟然会被皇朝亲王,堂堂四品大员读到,还评价这么高,当即受宠若惊,面对李晔的诚意邀请下,大受感动,不愿小女孩在这里受冻的他,很快答应了李晔的邀请。

    “这女孩......”

    “哦,她叫锐萌萌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