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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埃德兰(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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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九米?”士兵点点头。吞天蟒有九米长,他倒是不稀奇,但野猪实令人吃惊。他活了一辈子,禽兽杀了无数,但这么大的怪物,用一只手完全能数得过来。

    如此巨大的野猪,无疑是个坏兆头。据他所知,灰地山脉从古代就是人类的猎场,如今很难有那种巨大的动物了。他二十岁的时候,有幸见到过一只长有七米的雄巨颌猪,被他哥哥卢斯当场击杀。那么大的家伙要是往城门上撞,后果简直不堪设想。这种巨兽一般都是成双成对出没,如果够巧的话,那年他哥哥徒手格杀的应该是它的配偶。

    “洪神慈悲啊,灰地山脉还有这种大家伙…从我二十岁到现在,这还是第一次听说。”灰地森林向来被认为是最安全的地方,所以昨天他才选择去侦查黯水湾和北归林地。黯水湾只是一片狭长的内海,传说在叠古纪元曾是人类和巨人的战场。

    这些年光怪陆离的传说倒是不少,总有士兵说那个地方邪门,应该有潜伏起来的巨兽。而事实上根本没有巨兽,只有那些藏在泥巴里的大蜥蜴,或者是鳄龙。想到昨天安德烈被雾里的鳄龙袭击而死,他心痛不已。在迷雾里,如何能看得清敌人?安德烈是位英勇的战士,但也为自己的愚钝而死去。

    野兽从古至今一直是人类的天敌,人类虽拥有战争的主导权,但死亡却是在所难免的。

    埃德兰肃穆地问道:“伤亡情况怎样?”

    “共有七人受伤,无一人死亡,大人。”

    “无人伤亡?带队的是谁?”

    “是东郡大队的指挥官,凯尔特·博罗队长,大人。”

    铁鸦领主笑了笑,说道:“真的假的?是凯尔特那个醉鬼?我倒是挺好奇,你们是如何抓到它的。难道是把壶子里的酒倒进小溪里,把一只九米长的大怪物灌醉了吗?”

    “大人,我们很走运,”士兵尴尬的挠了挠下巴,“那只大野猪是头母的,正临生产,肚子里还有崽哩。起初我们都很害怕,但博罗队长坚持下令把弓车都推上来,他对我们说:‘快看,这头小猪迷路了,我们来帮帮它’,然后就下令放箭;差不多几十根都射出去以后,就不动了。大伙准备把肉先剁开,不然跟一座小山似的,没法儿运走。可是刚爬上去,那东西竟然又动了几下,因此撞伤了咱们几个弟兄。”

    “我们胜之不武。它只是想把孩子生下来。”领主叹了口气,“随母猪下生的幼崽共有几头?”

    “总共有十一头,大人,但都是死胎。”

    它要死了,但孩子在腹中却没有降生,哪怕这只动物是以母亲的身份,用尽了她最后的力气。创世神是仁慈的,祂没有把生命从子宫赐予出去;祂知道,它们如果活着,还是会成为人类的食物。对于食物来说,这样的结果或许最好。

    “不过,其中有一头好像还能动,后来被大伙用矛刺死了…”

    “传令下去,“公爵打断了士兵的话,跳下黑锋的背,拍拍它的脖子,“今天可是勇士节,饭前祷告绝不能少,有谁不专心念祷词,就去营楼门口给我啃剩面包。”

    埃德兰向来是个恩怨分明,注重品德和道义的人。这一点他从未改变,哪怕是面对将要成为口粮的动物,在其凄绝嚎鸣,欲做困兽之斗时,也会勾起他的敬畏之情。

    “挑出五只最干净的,然后洗好送到王宫的厨楼,晚上三位领主跟家眷会在皇堡用餐。嗯,再挑出一只,均分后送到七名负伤士兵的家中,尤其是第五队卫队长安德烈的家。”昨天殉职了两名士兵,一名卫队长,一名中士。那名中士个是孤儿,没有家室,因此没有恤金。埃德兰沉吟着,“哦对了,让你们的酒鬼队长自己留下半只,剩下半只留给我;剩下三只,晚宴的时候下锅。告诉营堡里的厨子,要是谁偷偷留下一条肉,我就赏他一根母猪的肋骨,然后让他当着我的面儿嚼掉。”

    今天是个理应开心的日子,但安德烈的死,让他心情变得很烦躁。黯水湾,成了他心头之梗。他临时决定让几个随行的人去侦查,还以为那些烂泥滩子堆寸草不生,别说是鳄龙就连蛇都没有几条,竟成了他最忠实部下的送葬之地。究竟是迷雾里的东西啊,安德烈不应深入迷雾。每名士兵活着的时候都做好了这样的准备,回归大地时,他们留下的只有对来世的期待。

    “遵命,大人。”

    士兵从爵士的手中接过领主递来的缰绳,但没敢立刻挪步。黑锋深邃的眼睛正盯着他,不寒而栗。它的目光给人的感受,完全不像是一匹马,更像是人。他睁大眼睛,慢慢移动着,好像是在征求这头骄傲野兽的同意,直到它动了蹄子,才放下心来。

    狮心堡的南边有些狭长,北边则与大部分建筑一样圆润。城剁上古老的墙道覆遍整个城堡,它们修建于不同的朝代,就像捆在野兽身上的绳子。西边的古城堡大部分已经废弃,到了最热的天,里面总是散发着下水道的臭味儿,平时也闻得出来。埃德兰津了津鼻子,绕过巨大的石屏,径直往议事大厅走去。

    这些宫门镀满黄金,处处彰示着属于皇室的尊贵。越是精美的物件,多数都镌刻着图案,大多数都跟狮子有关。议事厅圆顶上面的图案略显不同,但不难看出也是只狮子,不过长了一对翅膀。其年代久远,已不再栩栩如生。

    每天这个时候,国王都会跟大祭司一起下水土棋。卡伦三世今年四十有二,大祭司比他年长三岁。国王少年时还称得上英俊,但如今只是个年过四十的胖子;大祭司弥赛也好不了多少,像个女人,但却是个又老又胖的女人。埃德兰一直觉得,他们两者的区别在于:国王的肚子像猪肚子,大祭司的屁股像猪屁股。这屋里坐着两个艾瑞卡萨最尊贵的两个人,同时也是最胖的两个。埃德温心想,幸亏王后不在,否则就是三个。

    卡伦还未登基时,与埃德兰曾是从小到大的玩伴。那会儿铁鸦军的领主还是卢斯·瑞文,他的同龄二哥。直到瑞文家的男人除了他以外都死光了,埃德兰跟着披上了他大哥、二哥、父亲都穿过的披风。至于大祭司,卡伦还不是卡伦三世的时候,他还是个英俊偏偏的神仆,而上一任大祭司正巧是个爱好龙阳的老人。

    艾瑞卡萨与诸国相同,都是圣地忠诚的仆人。卡德勒斯圣庙,就是圣地的代名词之一。王庭统治着国家,圣庙则控制秩序;国王辖令百姓,祭司掌握知识。祭司既是国王的顾问,也有权否定国王的所作所为。国王与祭司若不能统一意见,就要等待飞鸟渡过迷雾海——圣地自会传达他们的裁决。

    圣地,是创世神的故乡,亦是文明的发源地。在古老的洪荒年代,那里的智者将知识传递到人间,引导人类拜向女神的光辉,以其恩泽披覆众生。

    “今晚你可以大饱口福了,陛下。”埃德兰象征性的鞠了个躬,他完全没有礼仪可言,也不需要,“东郡大队的士兵抓到了一头大型野猪,还有刚诞下的猪崽。”

    他只是轻描淡写的说了几句,然后拿起桌子上的酒杯,一饮而尽。大祭司弥赛不爽地盯着他咕噜的喉咙,却不敢张嘴说话。

    “感谢公爵大人的赏赐,今晚开饭前我会好好祷告的,”卡伦三世腔调尖锐,看都没看埃德兰一眼。紧接着,金胡子下的大嘴唇动了动。

    “另外,帮我告诉那些蠢厨子,屁股上有刀疤的那只我不要,那可怜的猪是被你们的矛扎死的。我可亲眼见过他们拿长矛杀死大蚯蚓,绿油油的那种。想想吧,老乌鸦才吃虫子。”国王比将军更关心食材。埃德兰还没起床的时候,他就得到了大野猪肚子里还有十多只小乳猪的消息。吃完早膳,就立即喊来了大祭司,二人在议事厅里等半天了。对于这种“国家大事”,这二位向来一拍即合。

    勇士节是分予肉食盛宴的节日。在这天,上到国王主祭,下到黎民百姓,全都能分享到鲜美的野味。对于卡伦跟弥赛来说,这种日子每天都在过,但今天可是全城的人陪着他们两个过。

    “您不说我还没发现,您这么注意卫生,陛下。”埃德兰忍住笑意,示意自己干了这杯酒,把被子放回原处,并向弥赛点了点头。弥赛跟着摇了摇头。

    卡伦拎起肚子又放下,严肃地说:“我向来很注意生活细节,爵士。”

    “骗子。”弥赛吸引了其他两个人的目光,仍若无其事的盯着棋盘。

    “哦对了,埃德兰,”卡伦似乎想到了什么,连忙转移了话题,“我打算把南郊那一大片空地弄成个酒馆街。”

    “酒馆街?这倒是个不错的想法,可是南郊有什么空地吗?我就住在南集,怎么不知道。”

    “你当然不知道,你住的地方比那边儿还吓人,”他手指戳了戳西侧,然后又把目光投向弥赛“他不知道,你总该知道,那种了一大堆血海花,你想起来没?就在靠近海岸的位置。”

    “…我想起来了,那是全城最荒凉的地方,从古至今。”埃德兰一拍额头。

    “是啊,没人乐意挨着大海,晚上又冷又潮。不过那儿要是弄一条长长的酒街,你想想…”

    “那儿是一片海血花田。你是要铲了那些花吗?我劝你最好三思,陛下。”大祭司突然插话,声音也变得很严肃,“那些花是真神赐予我们的礼物,要是没有它们,洪神就会将灾难降临到我们的头上。”

    弥赛与卡伦相同,物欲极为旺盛,生活追求奢华与享受,食物追求丰盛和充足。题遇是非之时,这位大祭司往往对信仰更为坚定,他的一生,也都选择奉献给女神娜拉亚。

    “对!”每次弥赛露出这种神叨叨的表情,卡伦都会敲桌子,“我要一把火把那些草堆都烧光,洪神慈悲,让他赶紧发大水淹死我吧!”

    “这不是儿戏!神庙学殿有清楚记载…”

    卡伦有些烦了,烦他的信仰,烦他的唠叨,尽管没了这些他们相处的一直很好。“算了吧,老神棍,圣地觉得全世界人都是傻瓜,才能想出这种忽悠人的鬼话。鲜花能拯救世界?水盆里能跳出魔鬼?省省吧,我可不相信那一套。”

    “凡人所为,皆出于神之授意。人若铸下大错,则难以被宽恕,从而被神惩罚,君王亦在此列…”

    “难道被老头子玩屁股也是神的授意吗?”卡伦嗤之以鼻,这对他们三个都不是秘密,他每次拿出来挖苦弥赛,弥赛都默不作声。但这次不同,弥赛口气坚定,他觉得这片花草事关神意,神意不可亵渎。

    “所以他付出了应有的代价,”他默默注视着国王的眼睛,“人们犯下错行之前,都不知道自己要造就罪孽。南郊的海血花生长了几千年,自是神意之一。神让它们生长,它们就会生长;让它们灭亡,自然也需要神的授意。”

    “行了,弥赛,别再跟我说你的神了,他比我老爸知道的都多。”卡伦不管祭司的唠叨,继续说道:“告诉你,我还是王子的时候,曾经去过波里斯,夏娜人管那儿叫‘圣城’。知道那边儿是什么样吗?夏娜人挖了一条围绕整个城市的大沟,将海水灌入其中。”

    埃德兰继续打哈哈,说道:“他们可能爱吃海水种出来的菜,我感觉味道不错。”

    “去你的海菜,埃德兰。那时我听雷蒙顿的王子说,他们的城市从未被野兽攻击过,因为野兽惧怕洪神,所以从不靠近大海。他们让海水包围了城市,”他在水土棋盘的中间放上了一枚棋子。“所以才那么安全,可不是什么花花草草的功劳,老伙计。”

    “波里斯是古国时代的贵族,他们的城市有三十米高的城墙,那是创世以来最完美的建筑。足以抵抗传说中的海啸。他们的庙宇,要比我们十倍之大。”众所周知,大海是没有波澜的。传说,洪神在毁天灭地的时候就会掀起巨大的“海啸”,届时海水会变成一只巨大的魔爪,摧毁陆地上的一切东西。祭司的言下之意也很清楚——整个西土世界只有一个波里斯,那儿,远要比此处繁荣。

    “我们只有十米高的城墙,重要的是南面什么都没有,只有一片海血花。这些花不是用来观赏的,因为它的确不好看,陛下。它是为驱逐洪神的邪恶而生,你把事情想的太简单了,我们无权——”

    “我不管!”卡伦拍案而起,“我们布瑞士人把城市建立在海洋旁边,就是为了证明勇气,因为我们从不惧怕大海!你要是想跟圣地告状就去吧,反正等你的鸟带着信飞过去,我的大街都铺好了。我还真就不相信,圣地会逼着我们再把那些破花再种回去!”

    空气中弥漫着紧张的气息。国王若跟祭司不和,往往谁都得不到好果子吃。西土的历史尽是前车之鉴,卡伦自然也清楚。埃德兰使了个眼色,卡伦自知失态,连忙斗转语气道:“老伙计,那只是无聊的传说,智者们自己都不信那些呢。这是我们的国家,我动用自己领土上的一小块儿地,还要经过他们的同意吗?酒馆街要是建成,我就会喊来最有能力的维卡人,到时候我们两个都会尝到‘鱼龙’的滋味儿。哎呀,想想吧,洪神的怀里藏着多少好东西呐…”

    长在河里的鱼叫做鱼,长在海里的鱼叫“鱼龙”。在没有迷雾的海岸边,每年都能打捞上来一些鱼,但十分有限,而且大部分只有巴掌大小。海肉的滋味,全世界也只有维卡人清楚。大海永远寂静,只有维卡人愿意掀起它的波澜。数千年来,人类的诸国谨遵圣地的教诲,远离迷雾后面的海洋,但只有维卡人例外。智者们说,维卡人拥有能与洪神搏斗的古老血统。叠古时期,维卡人是女神最强大的战士。但如今,他们一度被认为是喜欢到海里找东西吃的蛮族人。

    不过,这条件对大祭司的诱惑是致命的。他的表情动摇,沉吟不决。“依我看,现下圣徒正好在城中…”

    “对,只是一小块儿地,”埃德兰抢着回答,“我们大可以咨询一下圣徒的意见。”

    “圣徒”这两个字,让国王的后脑勺一麻。他们不只对人民,对国王的管束也太多了。“哦得了吧,埃德兰,”卡伦不满的嘟囔:“我已经找到了一支维卡人,他们都愿意在这儿安家落户,而且还很乐意经营酒馆。知道吗?那些穿长袍的圣徒比你还吓人,我可不想见他们。再说这种小事有什么好咨询的…”

    “陛下。”他从祭司的态度都能看得出来,这事已经由不得王权做主。“我会亲自去拜访圣徒。如果圣徒的言下之意,是这些花的存在非常必要,我就绝不会允许您把他们烧掉,您能理解吗?”

    “就这么办吧,”圣地有权否决一切,他们并不会偏袒、针对,所以卡伦有些担心。但弥赛既然一味否决,他就不能擅自做主。“中午巡阅结束,你就去帮我问。”

    勇士节向来热闹。这是统治者向人民展现国力的日子,昭示着每一位百姓都被城邦的羽翼护佑着。巡阅的队伍如同四道钢铁汇聚而成的银色河流,浩浩汤汤地涌向露天大竞技场。北面最前头的是戴维?克劳利领主,他身后的家骑高举着绿底棕马的旗帜;西侧领队的是弗格森?佛伦达领主,他的家族旗帜是黄底的白色镰刀,上面的刀刃被金黄的麦穗所包裹;东方是梅卡斯托家的年轻女伯爵莱娜莎,她才二十五岁就以女伯爵的身份背负起了族旗,那是一把底色银灰的黑锤子。

    “快看,那是铁鸦公爵,神的后代!”

    “我还听说他徒手就能打死跟城墙那么高的野兽!”

    “嘻嘻,看呐,他可真英俊,虽然有点儿老了。”…

    埃德兰没有立起渡鸦旗帜,因为整个艾瑞卡萨城的士兵都属于他的铁鸦军。他从南方行进,街道上挤满了看热闹的老百姓。他从孩子们眼中看见期待;从妇女的眼中看见柔情;从男人们的眼中看到羡艳,这些投来的目光都拥他所有。这个节日是属于提昂·瑞文的,也是属于他的。

    但他从未这样觉得。

    瑞文的名号带给他的是痛苦、折磨、煎熬、背叛,还有长夜里永无止尽的影子。他生来为艾瑞卡萨而生,也注定要为这个国家而死。将来有一天,她的女儿也会这样,她生下的孩子亦是如此。

    “父亲!”长街一侧,娅妮穿着黑色的呢子长袍,站在阁楼上跳来跳去的招手。她有一头浓密的金发,却像马鬃毛一样的凌乱,但不足以遮掩其与生俱来的美丽。

    母亲凯拉娜坐在旁边,她用双手托着腮,含情脉脉的注视着丈夫,看起来比实际的三十五岁年轻不少。岁月在这位美丽姑娘的脸上留下了些许皱纹的痕迹,但相比二十年前,妻子的风采姿色,对他来说也绝不减当年。

    阳光之下,娅妮眨着跟母亲一样珍珠般的大眼睛,闪动着水灵灵的光芒。“您看起来真威风,我要跳下去亲您的靴子啦!”她并未在意旁人的目光所至,反倒是母亲,硬拉她回凳子上继续吃枣糕。

    埃德兰的脸上挂着慈父的笑容。这句话很熟悉,因为凯拉娜年轻的时候也说过,八成是她告诉女儿的。他扬起马鞭示意,目光没有在母女二人身上久留——那是保护她们的最好方法。队伍在行进,酒馆的阁楼消失在视线里,埃德兰微微回过头,但身体不敢摇摆的太明显。

    四位领主来自于不同的方向,此时卡伦三世已在城市中央的大剧场外坛等候。他脚下是进入剧场坑地的大门,在高高的台阶前,聚集了一群来自东南西北的布瑞士百姓。

    卡伦国王一身金线丝衣和锦缎装饰,腰带上绣着獠牙舞爪的虎狮,头顶金色黄冠,肩披黄色的裘皮——尽管不是狮子毛制成的,但人如其姓。矮胖的王后站在他右边,穿着臃肿的黄白色长裙,腰带上挂着属于卡姆国独有的象牙饰品。她脸上的表情很不自然,似乎自己都觉得这衣服有些滑稽。左侧的是大祭司弥赛,今天他看起来比平日看起来更具威严。他虽跟国王一样肥胖,但厚重的蓝白色祀服,以及合拢的篷衣掩盖了身上大部分的波浪,高垂的蛇冠也遮住了他的肥脸。

    民众挤在外围,铁鸦军的士兵们开出四方的路口,三位伯爵与家臣们相继行至。弗格森·佛伦达是个精壮的半百老人,北城的治理者。他年过五十,短发灰亮,至今仍然亲力参与劳作;克劳利家的领主戴维,是一位面色苍白的中年人,他的唇角下翻一脸死气沉沉,从西面骑着瘦马而来;至于莱娜莎·梅卡斯托,她是个身材修长,红发绿眼的大美人儿。尽管穿着十分严实,但硕大的胸脯越藏越挺。每个男人都望着美丽的女伯爵胸口看,幻想把里面的东西占为己有。包括一脸煞白的西领主戴维。女人们的目光自然聚集在铁鸦公爵身上,好像几千年前杀死高戈的不是提昂,而是埃德兰。每年的这个时候,他都会觉得浑身不自在。

    “今天是个伟大的日子,”弥赛用浑厚而粗狂的声音喊着,与平日判若两人,“女神赐予我们食物,让我们在这个值得纪念的日子里欢庆。”他双手举过高帽,面目虔诚。“祂的子嗣提昂,战胜了咆哮的蜥龙‘高戈’把这怪物的血肉变成了我们的食物。我们上千年在高墙里与野兽们抗衡,过着富足的日子,是拜女神所赐。今天你们拥有丰盛的食物,希望你们的饭前祷告足够虔诚,不至于让我失望——”

    大祭司张开双臂,不再发出声音,全城似乎都安静了下来。卡伦左顾右盼扶了扶王冠,下面仍然没反应。最后,他急躁地往台下扔了几个苹果,被砸到的士兵立即会意。随着隆隆的巨响,地下的巨大洼门打开,里面陆陆续续推出大大小小的轮运车,上面虬绕着被粗绳绑住的各种各样的肉类。那些断裂的骨肢里,散发出好闻的血腥味儿。牛羊奶、葡萄酒、果汁,每个人都有份儿。

    “感谢女神赐予我们食物!”

    “国王万岁!大祭司万岁!”

    人群在欢呼雀跃中开始领取食物,各位领主带着属地的百姓们排列队伍,领取到食物的人手臂上都画了几道树汁,以确保他们没有多拿一份食品。人潮拥挤,莱娜莎的手臂被一个老人摸了又摸,她鄙夷地瞪了过去,发现另一边又有人把手伸到了自己的腰上。这些人冒着生命危险做这样的事,是因为抚摸贵族女人本身就是一种荣耀,更何况是性格和善的梅卡斯托女领主。她只会忍气吞声。

    莱娜莎推开覆在身上的脏手,雪白的臂膀上留下了几个泥指印。她慌忙站到了埃德兰的身旁,人群没有人敢再挤过来。公爵无意间望了她一眼,递出怀里的手帕,她立刻羞红了脸。

    剧场内是一座木质的大舞台,每逢节日都会有话剧演出。个别时候,甚至有贵族青年在这里决斗,但总会遭到禁止。今天场地里面摆满了食物,大多数是肉类和酒桶,行至其中,各种甜香味儿还有肉腥味儿混杂,实在妙不可言。两位伯爵指挥着家臣扔递食物,将饮料和酒水倒进他们带来的罐子里。百万群众拖出长长的队伍,从剧院门口直挤到西镇大道上。一直到太阳落山前,这里都会很热闹。

    “梅卡斯托女士,请看——”铁鸦公爵掐起一枚紫菜包着的饭团儿转身,“这是圣庙的修士们做的,没去过圣地的人绝不会品尝到这种美食。修士也是凭着记忆做出来的,您尝尝。”

    莱娜莎眨了眨眼,礼貌地从面前的勋爵手中接过食物,象征性的吃了一小口。

    “是…鱼肉的味道…爵士。”她盯着埃德兰的脸颊,“还有…海菜,是…难得一见的美食。”她的眼神落下。

    “是啊,每年能吃到的次数太少了,”他轻轻捏了莱娜莎的肩膀,“我更喜欢你叫我小叔叔,这样显得没有那么生分。回见了,莱娜莎。”

    莱娜莎的神经一震。是啊,她爱的人毕竟已经不在了。她回以一个微笑,低下头来继续吃着手里的饭团,落寞地盯着他的背影。

    “大人,”一个高瘦的青年迎面走来,“您找我吗?”他的皮肤是古铜色,瞳孔绿黄,五官好似被刀削过,凹凸分明,尤其眼窝深陷。

    “对,隆德里安,”公爵一手提起挂在晒杆上的猪肉,就像猫儿一般轻若无物,“把它送到我家去;洪神慈悲,看看它,明明是只猪崽,长得比艾米还大。这么大一头猪,我们家里算上佣人才五个人怎么吃得完。你要看中了哪一块儿自己剃下来就行。”

    猪犊只有半只,但已超过一米半,比起圈里养的公猪差不太多。隆德里安抱住油腻的猪肉,放置在车上,无悲无喜。

    他回头淡淡地说了一句:“卑职...再晚一些还有巡逻的任务,大人。我可否命手下过去…”

    “今晚我给你放假,然后去我家吃一顿,”公爵笑笑,“就当庆祝。以往到我那儿吃饭的部下,都称赞我的厨子手艺好,”他拂了拂手,往大门走去,“如今你要当上我的卫队长了,我还吃过你的‘海龙’,换作别人可没这个口福。我要是不请你吃顿饭,于理不合。晚宴过后你可以回家,或者住在我家的客房。我可能要在营地待到很晚才回去…先祝你上任顺利吧。”

    “全是猪肉,牛肉,还有山珍,”总司令没有回头,摆摆手,“放心吧,我那儿没有不合你口味的东西。”

    随着公爵的步伐,人群中让出一条宽阔的路,无人推挤过来,只是静静注目,站在他的背影旁。就在昨天,隆德里安与那只畸形怪物的战斗中,受了重伤,还是公爵及时赶到救了自己,还将他背回营地。但回到营地中,他对那怪物的样子张口不提,只说是一只成年的鳄龙。他成功骗过了所有人。

    根据受伤的鲁瑟所说,那只鳄龙是他与隆德里安共同击杀的,分队长安德烈与中士艾弗雷光荣殉职。

    隆德里安楞在原地沉默半晌,用最恭敬地姿态,行了一个完美而标致的军礼。

    “遵命…大人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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